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信息发布 > 重点领域 > 政府采购 > 政府采购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智慧社区平台建设项目(资格后审)

发布时间:2021-12-02 10:11来源:政府采购中心
【字体: 打印
  招标编号:GMZB-2021-082
  项目概况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智慧社区平台建设项目潜在的投标人应在国迈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南关区民航花园五期(成基铂寓)A座1222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12月2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概况
  1.1 采购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1.2 项目名称: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智慧社区平台建设项目
  1.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4 招标内容:需要提供大数据基础信息库系统、社区网格化数据管理系统、网格事件管理系统、网格任务管理系统、社区综合业务查询系统、社区党群服务系统、智慧社区辅助决策系统、智慧社区移动应用系统、考核评价系统、平台管理系统及地理信息平台(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
  1.5 服务地点: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指定地点
  1.6 服务期: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项目实施并验收合格
  1.7 预算金额: 265万元
  1.8 最高限价: 265万元 
  1.9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行业规范合格标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其中: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应包括本项目服务内容。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出具投标人加盖公章的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若新成立企业,须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3.3 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1个月的缴税凭据或完税证明等;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1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
  3.4 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单位参与投标。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三、招标文件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2月03日起至2021年12月09日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6:00 (北京时间,下同)。被授权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明、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020年的审计报告、企业2021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完税证明、项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提供“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记录网络截图(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国迈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3.2 售价:500元/份,过期不售。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2月23日09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10楼开标一室 。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当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4.4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五、信息发布媒体
  发布媒体:《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地址:长春市东风大街7766号
  联系人:金海清 
  电话:13500800005
  招标代理机构:国迈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长春市南关区民航花园五期(成基铂寓)A座1222室
  联 系 人:陈兵
  联系电话:0431-806097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