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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测绘单位选择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07-13 15:28来源: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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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测绘单位选择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省中研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8月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项目编号:ZYZB202107-FW09
  项目名称: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测绘单位选择;
  招标范围:收储项目地块现状测绘、不便耕种地块现状测绘、各类地块实地放点放线、收储地块数字正射影像图制作、专题图制作、临时交办等;
  建设地点: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内;
  服务期限:自中标之日起两年;
  质量标准:测绘工作成果满足质量标准符合测绘产品质量评定标准等国家、行业相关规范标准及甲方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保护环境等,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资质中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测量(地形测量)、不动产测绘(地籍测绘)以及摄影测量与遥感或测绘航空摄影专业,熟悉国家相关技术規范,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收储相关测绘项目的技术服务能力。
  4.要求派驻现场组织机构员数量、专业与工作内容配套。其中: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测绘专业高级职称资格。
  5.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18年-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18年-2020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0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0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费证明的良好记录。
  7.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没有违法执业行为。
  8.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本项目采取网上邮件方式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7月14日至2021年07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将以下要求的内容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以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招标公司邮箱(zyjs0431@163.com),邮件中内容写明联系人及电话,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确认: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被授权委托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被授权委托人须为投标单位参保人员);
  (2)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
  (3)投标人2018-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4)投标人2021年1月至2021年7月其间任意一个月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的原件及复印件。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5)投标人2021年1月至2021年7月其间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专用收据的原件及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失信行为的截图证明材料;
  (7)投标人(2018-2020年度)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附“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的截图证明材料;
  注:投标人报名时必须将上述报名材料的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鲜章),且复印件必须清晰,易于辨认。公示页截图内容须准确无误,并按照“4.1项”报名要求资料的序号顺序排序后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zyjs0431@163.com),否则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以办理投标报名事宜。 
  4.2 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发送的资料进行确认,若报名资料有误,投标人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报名资料合格的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投标人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将填好的报名登记表电子版连同文件费支付凭证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后,方可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报名成功的投标人,须将合格的纸质版资料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邮寄或送达到招标公司,收件人赵工,电话0431-85700003、0431-81200003。
  4.3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4.4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须递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8月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13楼开标四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东风大街7766号
  联系方式:孙女士0431-8150154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中研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厦332室 
  联系方式: 赵宇、雷浩0431-85700003、0431-812000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女士
  电     话:0431-815015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