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信息发布 > 重点领域 > 工程建设 > 工程建设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PPE项目配套道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10-14 16:37来源:政数局
【字体: 打印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工程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WLGC2022010-112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PPE项目配套道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长汽车经发字[2021] 12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凯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以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PPE项目配套道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施工

 2.2建设规模(最终以实际发生为准):新凯东街(新源大路-腾飞大路)道路排水工程;新源大路(新凯东街-XY1+185)道路排水工程;乙五街(腾飞大路-新源大路)道路及排水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全部内容)。

 2.3计划投资:28138.9487万元。

 2.4建设地点: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

 2.5计划工期:中标之日起开工,2023年7月31日竣工, 2023年6月20日之前完成排水工程。

 2.6招标范围:新凯东街(新源大路-腾飞大路)、新源大路(新凯东街-XY1+185)乙五街(腾飞大路-新源大路)道路、排水、照明、暗渠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全部内容)。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项目经理1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无在建工程,需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该承诺书须由项目经理本人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除项目经理外,最少应配备项目副经理1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员6人、质量员6人、材料员3人、机械员3人、资料员3人、劳务员3人、标准员3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证书或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专职安全员6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资格证书(B类或C类)。

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需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参保人员缴费证明”,以社保官网查询为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上述人员相关信息均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登记,资格信息均以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结果为准,所有人员信息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在有效期范围内;未查询到信息或查询到的信息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评标时均不予认定;若“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不设相应人员证件有效期栏目的,则证件有效期以标书中所附证件扫描件有效期为准。

3.3投标人近三年(竣工日期在2019年9月1日至今)至少有一项已完成的并与本次招标项目同类或类似项目业绩。

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4投标人须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19年—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公司为2022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信誉要求:本次招标拒绝列入行政机关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应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年(2019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拟委任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关于2021年度全省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告》(第597号)文件要求,对2021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本次招标严禁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

3.10投标人的企业资质、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所有人员资格均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并满足项目要求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2年10月14日8时30分至2022年10月20日16时00分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市凯利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相关信息;

4.2 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新用户需要先完成入库:(1)注册并办理CA;(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并提交审核;(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凯利招投标交易平台—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建设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9室,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13634405937,网络技术支持咨询电话:17767766355。

4.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11月4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第四开标室,并通过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2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进行远程开标。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安装腾讯会议软件,于开标时通过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获取远程开标会议室的账号,参加远程开标人员应为投标单位被授权人,进入远程开标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同步参与开标直播,如未进入或中途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室,视为认可开标过程及结果,否则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自负。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远程开标时提出,非远程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开标前投标人需要自行将投标文件上传至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4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通过长春市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完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5.5投标单位在中标后,需按招标人要求提供规定数量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电子版投标文件。

5.6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网站维护中)上发布。

 八、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联系方式

人:长春凯达发展有限公司

   址: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凯达北街1000号

人:宁工

联系电话:0431-81501522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海紫御华府四期22栋2单元(临河街与昆山路交汇处)

人:石堃

   话:15714304043

电子邮件:ccwlzx2001@vip.163.com

   址: www.ccwl2001.com.cn

行政监督管理部门: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431-81501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