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PC202207220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科技信息中心(管委会办公楼)改造工程项目已由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长汽车经发[2022]3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预算内安排,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设计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信息中心(管委会办公楼)改造工程(设计);
2.2项目概况:项目改造内容为:管委会办公楼东楼一至三层进行改造,改造面积为4418.15平方米;及相关配套管网的改造。
项目拆除内容为:拆除原政务大厅内部门、玻璃隔断、吊顶,及部分天井墙面铝板。
2.3项目地点: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7766号;
2.4招标范围:改造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工作;
2.5 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
2.6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规范标准的合格要求。
2.7最高限价:1.0,投标人自主报价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同时提供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投标人项目负责人信息,应与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内容相一致,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内人员信息截图,加盖企业公章。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项目负责人信息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核实;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 投标人近年(2019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19年-2021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1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12月31日以后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6 外省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7业绩的认定: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2021年)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
注:本项目设计单位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须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须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0 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下载招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本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11信誉要求:(1)本次招标拒绝列入行政机关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投标人应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前)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拟委任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5)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信用评价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吉林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12 本次招标项目严禁投标人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4.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2年 月 日8时30分至2022年 月 日16时00分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相关信息。
4.2 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新用户需要先完成入库:(1)注册并办理CA;(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7室,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13634405937,网络技术支持电话:0431-88779873。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 月 日 时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吉林省同晟科技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地点为: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 室。由于疫情防控需要,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通过视频会议参加开标。
5.3 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进行远程开标。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安装腾讯会议软件,参加远程开标人员应为投标单位被授权人,进入远程开标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如无故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室,后果自负。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远程开标时提出,非远程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4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通过长春市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完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5.5 本项目投标单位在中标后,按招标人要求提供规定数量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电子版投标文件。
5.6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八. 资格审查和评标方式
8.1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8.2 评标方式: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定的方式定标,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综合评定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依次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长春市东风大街7766号
联系人:王丽明
电话:0431-81502680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五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东盛大街亚泰广场A1902
联系人:张雪
联系电话:15143034395
行政监督管理部门: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1501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