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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建设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发布时间:2022-06-16 16:27来源:政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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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建设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ZKXR-2022-008

本次招标项目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汽开区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同欣花园)提升工程(测量、设计)已由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长汽开管发【2022】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项目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测量、设计以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汽开区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同欣花园)提升工程(测量、设计)

2.2 建设地点:汽开区内

2.3 建设规模:2023年汽开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涉及改造2街道、4个社区、住宅62栋、2060户、建筑面积27.19万平方米,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及楼体内公共区域改造;2021年同欣花园小区进行社区建设、楼道提升、公共区域等进行提升改造 

2.4 招标范围:全过程勘察设计(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的前期咨询、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项目投资概(预)算书编制,针对施工图审查意见的修改、设计变更、各阶段设计服务、后续施工及验收阶段的现场服务、手续办理等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作)。

2.5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30天(含现状测量、咨询、设计、预算)

2.6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定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须为牵头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及拟投入全部管理人员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企业为其缴纳连续不间断三个月的社会保险的证明资料,并提供社保官网查询方式(包括社保官网名称、查询网址、查询网页截图、单位登录名和单位登录密码;如需官网验证的,须提供具体查询和验证方式;若需要插加密锁方可登录的,必须提供加密锁),以社保官网查询为准;且拟投入本项目的全部管理人员备案信息应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公示,以实际查询为准;否则其投标被否决。

3.3 财务要求:具备近3年(2018年-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如公司为2020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4 业绩要求:近3年(2019年-至今)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业绩。

注:本项目类似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5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分工,联合体必须满足申请人资格条件的全部规定,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的牵头人须为设计单位,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

3.6 信誉要求:

1)拒绝被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8 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 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获取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否则,其投标可能被否决。(若联合体投标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须为联合体各个成员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2年6179时00分至2022年62316时00分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市凯利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相关信息。

5.2 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新用户需要先完成入库:(1)注册并办理CA;(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市凯利招投标交易平台,在【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7室,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13634405937,网络技术支持咨询联系人及电话:肖笛 17767766355。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27111000分,地点为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开标投标人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凯利招投标交易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的份数将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至开标现场。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未按规定递交投标文件的,其投标无效。因受疫情影响,为响应政府号召,避免引起病毒传播,本项目采取远程视频会议开标形式。

6.2 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 企业锁)登录,进入“开标远程解密”菜单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各投标人开标前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具体解密时间在开标直播时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进行通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6.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注:按照《关于疫情期间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的通知》(长公管委办〔2021〕21号)要求,疫情管控中高风险地区企业、单位或个人参与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可委托长春市其他企业、单位或人员,携带由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参与投标活动。在长春市设立分公司的企业、单位,分公司可通过授权委托书参与投标活动。近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有发热等症状及与确诊、密切接触人员有接触的,不得参与项目的现场开评标活动。进入交易场所人员应当携带居民身份证,做好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配合交易场所工作人员做好扫码测温、实名登记等防控工作。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须递交《投标人疫情管控承诺书》,格式自拟。

.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7.1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

7.2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地址:长春市东风大街7766号

联系人:宁斯达

电话:0431-81501522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旭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址:长春市南关区繁荣路与亚泰大街交汇我的家园4栋2单元204室

人:姚雪

联系电话:0431-82226199

行政监督管理部门: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1501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