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JLJC-202200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春河(兴顺路-新红旗大街)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工程施工已由长汽车经发字[2022]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永春河(兴顺路-新红旗大街)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工程施工
2.2项目总投资:13459031.09元
2.3招标范围:包括河道清淤、岸线回填、调节池、净化区域清淤回填及建设生态浮岛、挡土墙等(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内的全部内容)。
2.4建设地点: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永春河(兴顺路-新红旗大街)。
2.5计划工期:2022年2月25日至2022年4月24日(共58日历天)。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并通过环保验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及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环境工程类或水利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且无在建工程,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项目负责人及拟投入全部管理人员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资料,并提供社保官网查询方式(包括社保官网名称、查询网址、查询网页截图、单位登录名和单位登录密码;如需官网验证的,须提供具体查询和验证方式;若需要插加密锁方可登录的,必须提供加密锁,须自行携带可登录本单位社保查询系统的笔记本电脑),以社保官网查询为准,否则其投标被否决。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2020年)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0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及2021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2021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投标文件内提供一份自成立之日起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各方均应符合“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牵头单位需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5 外埠入吉建筑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文件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中不良行为记录、黑名单记录的企业或个人参与投标。
3.8近三年(2018至2020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托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投标人的信息核查: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2年1月25日8时30分至2022年1月29日16时00分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相关信息。
4.2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新用户需要先完成入库:(1)注册并办理CA;(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7室,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13634405937,网络技术支持咨询电话:肖笛 17767766355/0431-88779873。
五、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2月17日9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二室。投标人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凯利招投标交易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在开标现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现场进行解密。因受疫情影响,为响应政府号召,避免引起病毒传播,本项目采取远程视频会议开标形式。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未持企业CA锁,或因企业CA锁原因未能进行现场解密的,其投标无效。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长春市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街7766号
联系人:尹路
联系方式:0431-82023020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君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经开区垠禄新界办公楼3层313室
联系人:王茜、刘鑫
电话:18844440258、198137077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