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JLZT2021-12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2021年绿化基建项目-岱山公园与共青团花园改造提升工程已由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长汽车经发字[2021]11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2021年绿化基建项目-岱山公园与共青团花园改造提升工程监理;
2.2 项目地点: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岱山公园、共青团花园;
2.3 建设规模:施工项目控制价为960.5632万元;岱山公园提升工程总面积约90084.8平方米,共青团花园提升工程总面积约43396.8平方米;
2.4 建设内容:岱山公园包括公园大门与公厕改造,现有景观构筑物改造、部分园路、广场铺装更新,公园指示系统与灯具更新,增设景观构筑物和林下栈道,断档绿篱修补与裸地修复以及拆除工程等;共青团花园包括现有景观构筑物改造,部分园路、广场铺装更新,增设景观构筑物、公园logo和林下栈道,断档绿篱修补与裸地修补以及拆除工程等;
2.5 招标范围及内容: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2021年绿化基建项目-岱山公园与共青团花园改造提升工程范围内全部内容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2.6 监理服务期限:与工程施工建设工期相对应,所有监理档案资料须通过备案审核(施工工期延长的,施工和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均顺延且不增加监理费用);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8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工程质量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含)以上和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含)以上资质,近三年(2018年11月1日至今)完成过至少一项同类或类似市政类项目业绩和至少一项同类或类似建筑工程类项目业绩(最低资质等级单位成立不足一年无需提供业绩证明),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联合体牵头人派出),且应无在监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及项目管理团队所有人员,均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并缴纳养老保险(提供近期连续至少3个月及以上的社会保险证明)。
3.3 企业业绩及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与建设部对接的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与建设部对接的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为市政资质企业,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名。
3.5 外省入吉建筑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6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 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2020年)财务状况良好。(须提近三年(2018年-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公司为2020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 (1)投标单位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在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具有上述问题的企业不得参与投标。
3.10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吉建质〔2014〕9号)文件要求,信用评价为D级监理企业暂停其承接新的监理业务。
3.11 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招标文件获取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必须出示身份证及授权书原件,委托代理人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该企业为被授权人缴纳的近期连续至少3个月及以上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保证明上的二维码须能够扫描识别验证真伪,如该投标人所在地区确实没有二维码查询方式的,需提供官网查询验证方式,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3.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总监理工程师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及身份证原件。综合评定打分排名前三的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总监理工程师应在招标代理公司电话通知后60分钟内到达指定地点参加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总监理工程师须现场出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如有)还须现场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违反上述规定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综合评定打分前三名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总监理工程师未能按规定时间参与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的,视为自动放弃,按照综合打分排序由符合要求的次位排序投标人递补。
3.13 按照《关于疫情期间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的通知》(长公管委办〔2021〕21号)要求,疫情管控中高风险地区企业、单位或个人参与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可委托长春市其他企业、单位或人员,携带由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参与投标活动。在长春市设立分公司的企业、单位,分公司可通过授权委托书参与投标活动。近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有发热等症状及与确诊、密切接触人员有接触的,不得参与项目的现场开评标活动。进入交易场所人员应当携带居民身份证,做好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配合交易场所工作人员做好扫码测温、实名登记等防控工作。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须递交《投标人疫情管控承诺书》,格式自拟。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2月23日上午9时起至2021年12月29日下午16时 (北京时间,下同),自行登陆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cggzy.com.cn/)下载招标文件,其他时间及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标处理; CA认证办理基本流程:首先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cggzy.com.cn/),按照规定进行注册登记办理CA认证(详见服务指南)。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将无法参与本次招标活动;CA锁办理咨询:0431-88779428。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1月13日9时00分,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十楼开标一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资格审查和评标办法
依据长城乡联字[2020]11号文件(关于印发《长春市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采用综合评定与随机抽取相结合的方式定标。通过第一阶段评审得分前三名的合格投标人,进入第二阶段随机抽取产生中标候选人。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地 址:长春市东风大街7766号
联系人:林琳
电 话:0431-81501940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中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汽车开发区和平大街3418号名仕汽研小区2102号
联系人:王强
电 话:0431-81686666
行政监督管理部门: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于工:0431-81501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