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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居住岛区域丙十八路、丙二十一街道路排水工程监理招标(二次公告)

发布时间:2021-10-08 14:51来源:营商环境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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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居住岛区域丙十八路、丙二十一街道路排水工程监理招标已由长汽车经发字〔202140号、长汽车经发字〔202148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及项目名称:本项目共划分两个标段

  

标段划分

  标段名称

  标段编号

  建设规模

  项目投资额(万元)

  一标段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丙十八路(丙十七街-乙三街)道路排水工程监理(一标段)

  CCWS-QCC2021005-1

  361.61米米,红线18

  451.442496

  二标段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丙二十一街(丙七路-丙八路)道路排水工程监理(二标段)

  CCWS-QCC2021005-2

  328.756米,红线18

  409.3785

  2.2建设地点: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内。

  2.3监理服务期限与工程施工建设工期相对应,所有监理档案资料须通过备案审核。

  2.4招标范围及内容:

  一标段: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丙十八路(丙十七街-乙三街)道路排水工程监理范围内全部内容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二标段: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丙二十一街(丙七路-丙八路)道路排水工程监理范围内全部内容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2.5质量要求:应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要求。

  2.6本次项目采取允许兼投不兼中原则,若管理团队不同可以兼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各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各标段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及拟投入全部管理人员为本单位人员,并须提供近六个月的社会保险的证明资料,并提供社保官网查询方式(包括社保官网名称、查询网址、查询网页截图、单位登录名和单位登录密码;如需官网验证的,须提供具体查询和验证方式;若需要插加密锁方可登录的,必须提供加密锁,须自行携带可登录本单位社保查询系统的笔记本电脑),以社保官网查询为准,否则其投标被否决。

  3.3各标段投标人近三年(2018至今)须具备一项类似工程业绩,投标企业类似业绩的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企业业绩和总监理工程师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最低资质等级单位成立不足一年无需提供业绩证明);

  3.4财务要求:各标段投标人近三年(2018-2020年)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0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投标文件内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5 外埠企业要求: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文件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3.8 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反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3.9在近三年(2018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行为。

  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1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登记、购买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及总监理工程师。     3.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总监理工程师,应当在规定时间、地点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开标活动,接受现场身份核验;合格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总监理工程师,应当在开标现场通知的时间、地点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接受现场身份核验,自动放弃投标的,招标人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注:按照《关于疫情期间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的通知》(长公管委办〔202121号)要求,疫情管控中高风险地区企业、单位或个人参与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可委托长春市其他企业、单位或人员,携带由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参与投标活动。在长春市设立分公司的企业、单位,分公司可通过授权委托书参与投标活动。近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有发热等症状及与确诊、密切接触人员有接触的,不得参与项目的现场开评标活动。进入交易场所人员应当携带居民身份证,做好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配合交易场所工作人员做好扫码测温、实名登记等防控工作。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须递交《投标人疫情管控承诺书》,格式自拟。

  4.评标办法

  依据长城乡联字【202011号文件(关于印发《长春市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定法与随机抽取相结合方式定标。通过第一阶段评审得分前三名的合格投标人,进入第二阶段随机抽取产生中标候选人。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者,请于202110月9900分起至202110月1416 时前,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市凯利招投标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相关信息。

  5.2 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新用户需要先完成入库:(1)注册并办理CA;(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市凯利招投标交易平台,在【建设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7室,CA办理咨询电话:0431-88779428,系统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431-88779873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6.1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           

  6.2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1111300分,地点为长春市二道区凯利中心楼开标室。

  6.2 逾期未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到投标截止时间前有效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6.4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7766

  联系人:邬云飞

  联系电话:0431-81501526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唯实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长春市自由大路7407号(枫林园小区1401室)

    人:李亮

      话:0431-89868314-601

  监督部门: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于海燕

  联系电话:0431-81501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