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信息发布 > 重点领域 > 工程建设 > 工程建设

吉林省长春市汽开区2021年第一批老旧小区改造(同欣花园小区)楼体内及公共区域改造工程监理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05-17 11:18来源:政府采购中心
【字体: 打印
  项目编号:JRZB2021-14(J)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长春市汽开区2021年第一批老旧小区改造(同欣花园小区)楼体内及公共区域改造工程已由《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长汽车经发字〔2021〕6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助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吉林省长春市汽开区2021年第一批老旧小区改造(同欣花园小区)楼体内及公共区域改造工程
  2.2建设地点:同欣花园小区;
  2.3建设规模:项目总占地约7.00万㎡,建筑面积约4.00万㎡、住宅8栋、住户291户。改造包括:楼道内墙皮清理及粉刷、楼梯扶手修复、台阶散水修复、更换楼宇门及门禁、楼道声控灯、供热楼内立管、楼内供水管道、楼内水表、楼内户套线、低压电缆桥架、更换电表及计量箱等;
  2.4监理服务期:与建设工程施工工期及保修期限相对应,所有监理档案资料须通过备案审核;
  2.5监理范围: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保修期全过程为止;
  2.6监理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近三年(2018—2020)至少完成过1项类似工程施工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投标企业类似业绩的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企业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及查询网页截图。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  
  3.2 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且无其他在建工程,提供近半年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需体现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3.3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17—2019)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17—2019年之间的,即需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19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2019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即提供一份企业出具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外省入吉建筑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9〕28号等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6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9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0在近三年(2018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11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提供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3.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总监理工程师,应当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开标活动,接受现场身份核验。合格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总监理工程师,应当在开标现场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接受现场身份核验,自动放弃投标的,招标人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5月18日至2021年5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①营业执照(副本);
  ②资质证书(副本);
  ③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及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④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及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⑤被授权人身份证;
  ⑥“信用中国”中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截图及“中国裁判文书网”中近三年(2018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的行贿犯罪行为查询截图;
  ⑦外埠入吉企业相关备案材料。
  (上述证件若部分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停止颁发纸制证书,可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打印件加盖企业公章(鲜章)代替原件)。
  以上证件及资料的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招标投标相关事宜,整个招标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及总监理工程师须按规定参加开标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出示有效身份证)。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4.3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6月7日10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13楼2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评标办法
  7.1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与随机抽取相结合方式定标;
  7.2 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综合评定打分,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参加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7766号
  联系人:刘博
  电  话: 13134477112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高新区繁荣路5277号
  联 系 人:佟心
  电    话:0431-80564007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于工
  联系电话:0431-81501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