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04-30 13:32来源:营商环境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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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起草背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5号)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工作方案的通知》(吉政办发〔2020〕37号)精神,打造便捷高效的“跨省通办”服务,结合我市实际,制定《长春市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工作方案》。
  二、主要内容
  主要是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工作方案的通知》中公布的《高频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事项清单》。包括教育、就业、社保、医疗、养老、居住、婚育、出行等个人服务高频事项和各类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涉企经营许可等企业生产经营高频事项,共140项。
  三、工作目标
  全面推进“全程网办”、“一网通办”、“区域通办”、“地域通办”、“同城通办”、“多地联办”、“跨省通办”,同步建立清单化管理制度和更新机制,逐步纳入其他办事事项。2021年之后持续推动第三批8项政务服务事项实现“跨省通办”,纳入更多办事事项实现“跨省通办”。
  四、办理模式
  一是开设“跨省通办”线上服务专区。在长春市政务服务网和“灵动长春”APP开设“‘跨省通办’服务专区”,作为全市“跨省通办”服务总入口,向个人和企业精准推送“跨省通办”服务。按照“应上尽上”原则,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将清单中事项全部纳入长春市政务服务网,提供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颁证送达等全流程全环节网上服务,实现申请人“单点登录、全国漫游、无感切换”,由业务属地为申请人远程办理。
  二是设立线下“跨省通办”专窗和自助服务区。在市、县两级实体政务服务大厅设置“跨省通办”服务窗口,建立“收受分离”工作模式,打破事项办理的属地化管理限制,对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事项,在不改变各省(区、市)原有事权的基础上,申请人可在“跨省通办”服务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窗口收件后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身份核验,通过在线或邮寄等方式推送给业务属地完成办理,相关结果也可通过寄递或者网络送达反馈给申请人。有条件的地方可延伸到乡镇(街道),方便企业群众就近申报。全程网办事项,由现场工作人员引导、辅助企业办事人员和群众在自助服务区完成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