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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1年省创新创业人才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刘惠敏
来源:
西新区党群工作部
责任编辑:
时间:
2011-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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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驻区企业:
2011年全省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推荐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省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全省2011年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申报和人选初审工作,汇总后报市人才办。
一、文件、表格下载
省委组织部文件、申报表和申报材料请登录“吉林省人才工作网”(www.jlrc.cn)下载。
二、材料报送
推荐人选相关材料及汇总表请于8月15日前报党群工作部(西新区管委会819室)。
电 话:81501831
联系人:刘惠敏
 
长春西新经济技术开发区
2011年7月4日
关于开展全省2011年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长白山开发区党(工)委组织部,省直有关部门单位人事(干部)处,部分省属高等学校、重要骨干企业党委,驻吉中直有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按照全省引才工作总体安排,现就开展全省2011年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推荐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引才类型、对象及时间界限
    主要分全职创新人才引进、柔性创新人才引进、创业人才引进和现代服务业高端人才引进4类。对于特需、关键的人才,可一人一策、一事一议。
    全职创新人才引进项目主要是引进从事基础研发、经营管理、科技攻关和推动技术创新的高层次人才。
    柔性创新人才引进项目主要是引进与省内用人单位有具体合作项目和目标任务,并能够推动项目取得实质性进展的高层次人才。
    创业人才引进项目主要是引进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在我省各类园区(含科技企业孵化器、留学人员创业园、大学生科技园和工业园等)创办科技型企业的高层次人才。
    现代服务业高端人才引进项目主要是引进现代物流、金融、信息服务、旅游、文化、商贸流通等领域能够引领带动吉林现代服务业发展的复合型高层次人才。
    全职创新人才、柔性创新人才和现代服务业高端人才一般应于2009年1月1日后到我省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创业人才应于2006年1月1日后在我省创(领)办科技型企业,并于2010年8月30日前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等相关手续。
    二、推荐申报条件
    引进人才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拥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国际公认的执业资格,身体健康。具体申报条件为:
    (一)全职创新人才
    1.拥有能够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技术成果升级的重大科研成果,或者在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机构担任中高级职务、工作业绩突出、在业界有一定影响;
    2.引进后能连续为引进单位服务3年以上,且每年服务时间6个月以上。
    (二)柔性创新人才
    1.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拥有能够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技术成果升级的重大科研成果;
    2.具有在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关键岗位5年以上从事研发或管理工作的经历,担任中高级职务,工作业绩突出、在业界有较大影响;
    3.在省内工作单位固定,有明确具体的合作项目和工作目标任务,能做出实质性贡献;
    4.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工作合同,并明确合同期内工作成果专利产权的归属。引进后能为引进单位服务3年以上,且每年在省内工作不少于2个月。
    (三)创业人才
    1.一般应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拥有的技术成果国际先进,或填补国内空白,具有产业化开发潜力;
    2.有省外、海外创业经验或曾在国际、国内知名企业担任中高层管理职务,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3.为所在企业的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股权一般不低于30%,一家企业只能申报1名创业人才(团队),本人(团队)投入企业的实收资本一般不少于100万元(不含技术入股);
    4.企业拥有核心技术的产品已处于中试或产业化阶段,有成型产品。
    (四)现代服务业高端人才
    1.适应我省现代服务业发展要求,能够用现代化的新技术、新理念和新服务方式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创造需求,引导消费,向社会提供高附加值、高层次、知识型的生产服务或生活服务。
    2.具有5年以上国内外知名服务业企业、金融机构或在高校、科研机构从事与服务业相关的经营管理、科技研发、技术推广等工作的经历,工作业绩突出;
    3.引进后能连续为引进单位服务3年以上,且每年服务时间6个月以上。
    三、申报材料
    (一)创业人才填写《吉林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申报书(创业人才)》及附件材料;创新人才根据实际,按类别分别填写《吉林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申报书(全职创新人才)》、《吉林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申报书(柔性创新人才)》及附件材料;现代服务业高端人才填写《吉林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申报书(现代服务业高端人才)》及附件材料。申报书一式7份,附件材料1份。
    (二)创业人才附件材料一般包括:(1)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2)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3)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科技奖项)复印件或证明材料;(4)来吉前所在单位任职证明材料;(5)创办企业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股权构成材料等);(6)公司章程;(7)商业计划书;(8)上年度企业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9)本行业领域内知名专家推荐信;(10)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三)全职创新人才、柔性创新人才和现代服务业高端人才附件材料一般包括:(1)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2)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3)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复印件;(4)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工作合同复印件;(5)来吉前所在单位任职的证明材料;(6)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7)领导(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8)奖励证书复印件;(9)本行业领域内知名专家推荐信;(10)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四)申报材料应填写完整,不空项、漏项,字迹清晰,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申报书与附件分别装订,申报人的其他个人信息表另附,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单独装订。
    四、推荐申报工作要求
    (一)推荐申报工作按照个人自愿报名、组织审核推荐方式进行。
    (二)市州、长白山开发区党(工)委组织部和省直、驻吉中直有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责本地区、本单位人员推荐申报工作。
    (三)市州、长白山开发区的申报人员,由市州、长白山开发区党(工)委组织部对其申报材料审核汇总后报省委组织部。
    (四)省直、驻吉中直单位的申报人员,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对其申报材料审核汇总后报省委组织部。
    (五)民营企业和非公经济组织人员的推荐申报工作,按属地原则由所在市州组织部门对其申报材料审核汇总后报省委组织部。
    (六)有意到吉林省工作,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直接向省委组织部申报。
    五、相关事宜
    (一)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开始受理申报材料。
    (二)各类申报书及附件文本请在“吉林省引进高层次人才信息交流平台”(www.jlrc.cn/rencai/)下载。
    (三)请于2011年8月30日前,将全部申报材料纸质及电子文档报省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附件可扫描成JPG或PDF格式。报送时,需出示身份证(护照)、学位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专利证书、科技奖项证书等材料原件。
    联 系 人:刘洪武
    联系电话:0431—82739600
    传        真:0431—88792353
    电子信箱:jlyjrc@163.com
    附件:1.吉林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申报书(创业人才)及附件材料
         2.吉林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申报书(全职创新人才)及附件材料
         3.吉林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申报书(柔性创新人才)及附件材料
         4.吉林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申报书(现代服务业高端人才)及附件材料
         5.申报人员情况汇总表
                         吉林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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